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设机关部室的通知
娄城投〔2014〕44号
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机关部室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留守处、各项目部、各子公司:
根据市城投集团发展需要,为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及内部管理,经党组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公司纪检监察部与人力资源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一)纪检监察部
部长:刘新文
兼职纪检监察员:张新霞、李歆、向上
(二)人力资源部(4人)
部长:刘新文
人事、薪酬专员:王进
绩效、内勤专员:待定
招聘、培训专员:待定
二、工作职责
(一)纪检监察部工作职责
1、负责集团党组、党支部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
2、负责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办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指导和督促各项目部、子公司与各业务(施工)单位签订《保廉合同》,并检查执行。
5、协助市纪委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协助市纪委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员工违纪违法案件。
10、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并及时归档;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11、负责纪检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集团所属部门、项目部与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收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等。
12、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以及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13、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确定立项方案,下达监察建议书,并做好检查、考核和上报工作。
15、完成集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负责建议、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确保人力资源工作按照公司发展目标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2、负责制订公司用工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培训大纲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部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计划。
3、制订和实施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按月做出预算及工作计划。每年度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公司的人员需求计划审核公司的人员编制,对公司人员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4、定期收集公司内外人力资源资讯,建立公司人才库,保证人才储备。
5、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组织各种形式的招聘工作,收集招聘信息,进行人员的招聘、选拔、聘用及配置。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解聘。
6、负责员工薪酬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并对公司薪酬情况进行监控。
7、负责建立公司的培训体系,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全面负责公司管理层的培训与能力开发工作,并对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8、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对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职务分析,编制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9、建立员工沟通渠道,定期收集信息,拟订并不断评估公司激励机制、福利保障制度和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10、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进行劳动关系管理,代表公司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
11、负责办理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12、负责员工日常劳动纪律、考勤、绩效考核工作,并办理员工晋升、奖惩等人事手续。
13、负责公司与社会劳动保险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对内、外劳资统计工作。
14、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15、负责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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