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市城建投关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报告

2013/1/11点击:

根据《中共娄底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办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现就贯彻落实与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章建制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

1、加强领导,深入学习宣传增强《廉政准则》意识。为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统一思想,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欧文安为组长的贯彻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干部大会,集中学习《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全面把握思想精髓,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学习中,我们对《廉政准则》的“八个方面、52个不准”,进行了持续深入的学习,做到“四个一”:即党员干部每人一份《廉政准则》原文,以便于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组织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邀请市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曹芳林同志上了“坚持廉洁从业,践行科学发展”廉政党课;召开一次组织学习情况汇报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讨论《廉政准则》的学习情况;组织一次学习情况检查,以点评会的形式,对《廉政准则》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检查点评。通过强化学习、宣传、教育,使《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观念,外化为其行为,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通过“四个一”促进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强化服务意识,推进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推动民主生活会、“三谈两述”、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开展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工作,制定了《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实施办法》,每年集中组织全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3、认真做好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检查、查处工作。狠抓监督、督导,我办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进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干部全方位监督,确保准则落到实处。

4、做好建立健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工作。狠抓建章建制完善制度制约,我办对照《廉政准则》,由纪检组、办公室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结合新形势下发展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制度,并抓好《娄底市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的督查问责办法(试行)》、《廉政谈话暂行办法》、《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等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5、强化监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同时抓好对《廉政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通过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免、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要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彻底转变工作作风。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我办领导干部在公务用车、小金库治理、巩固厉行节约工作、“节日病”治理、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治理、违规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券问题治理、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问题治理、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得奖问题治理等方面,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1、公务车情况:严格落实《娄底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行驶里程超过30万公里的3台旧车按程序进行了拍卖处理,使公务用车控制在编制数以内,降抵了运行成本。虽然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制度,但有时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公车私用与私车公用现象。

2、“小金库”情况:我单位无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无坐支行为;做到津贴补助工作规范化,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市财政局专用账户统一管理。

3、巩固厉行节约情况:我办提倡“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的滋生,做到节约办公、文明办公,科学办公。但实际工作中一是节能方面少数同志做得不够,不能做到随手关灯、电脑以及空调温度设置过低现象。二是存在吃请和偶尔超标准接待现象,虽然也是工作需要,但严格来讲也是违反规定的。

4、“节日病”情况:我办为严把“廉关”,采取三项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节日病”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营造“廉节”氛围。一是及时召开整治“节日病” 专题会议,公布举报电话,加强责任追究,保证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严肃廉政纪律。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5、无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

6、无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卷问题。

7、无领导干部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以及违规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买卖情况。

8、无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相关情况。

9、无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参予或介绍亲友承包工程情况。

10、我办没有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制度,确保《廉政准则》贯彻落实。认真分析我办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的现状、特点和问题,把执行《廉政准则》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风险防范制度、惩治制度有机结合,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并把《廉政准则》的要求细化融入当前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对照《廉政准则》条款要求,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完善配套制度,把廉洁从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严肃治理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一是严格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压缩车辆使用频率,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严防公车私用。三是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核定车辆用油、保养制度。采取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方式,建立相应台帐。

3、严格执行接待工作规定。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大搞宴请,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降低接待费用。

4、加强日常办公用品管理。一是要制定细致的日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禁止乱采购的现象。机关所有财物必须造册登记,新购财物要先入账后发放,各科室在领用办公用品时,应视工作任务需要,本着节俭使用的原则办理领取登记手续。二是充分发挥现有的电子化办公优势,大力推行电子化办公、办文,节约办公用纸数量,逐步取消纸质文稿,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文件印刷、复印纸张如无特殊需要均双面使用。

5、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一是突出监管重点,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二是着重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三是着重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着重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落实监管职责,加大问责问效力度。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各科室、各项目部门责任,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问责问效力度,促进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搞好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对投资规模大、时间跨度长的重大建设项目加强纪检监察力量,实施廉政监督,从源头上对可能出现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制止在初始阶段,防控在萌芽状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与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双赢”。同时,及时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