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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城建投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10/12点击:

娄建投办[2011]20号

关于印发《市城建投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

  2011年是市城建投“效能制度落实年”,现将《市城建投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二年七月十

 

市城建投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改善工作作风,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科学赶超、富民强市,经市城建投党组研究,决定2011年在全办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为重点,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解决政风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施工环境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为娄底城市建设投资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效能保障。

  二、活动范围

市城建投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活动步骤

市城建投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要在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对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1、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要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从公开职权来源依据、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运行流程入手,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并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在12月底前将制度汇编成册,提交办公室审查备案。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

2、对涉及公共利益事项的决策,落实集体研究和听证会制度,特别是完善行政审批设定听证、实施透明和结果公示制度。10月底前将制度文本送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

3、学习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

(二)切实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机关效能。落实主动为施工单位排忧解难的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施工单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完善施工单位诉求快速反映、及时反馈机制。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优质、高效为企业服务。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

  (三)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三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网上招拍挂、网上公示制度,实现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责任单位:合约科、项目科、工程科。

 (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配合相关部门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各类基金项目,进一步减少收费。

责任单位:财务科、项目科、各项目部。

2、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三强”行为的力度,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责任单位:工程科、征迁科、城南公司、各项目部。

3、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落实“绿色通道”等措施,对来我办创业的企业和投资者推行“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加强监督检查、绩效管理和查究问责,促进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

1、落实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创新监督方式。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开展年度行政效能监督。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对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和项目部的效能调查、检查制度。

责任单位:纪检组。

2、落实内部效能监察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究问题。根据业务特点,选择1—2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责任单位:纪检组。

3、加强绩效管理,建立日常绩效评估与年终绩效评估相结合的制度,发挥绩效评估对提高机关效能的作用,将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企业测评制度,将测评结果运用到绩效评估中;落实优化重点建设环境责任制,加强对服务重点工程的绩效评估。

责任单位:纪检组、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

4、完善问责制度。严格按照《娄底市问责暂行办法》规定,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查办案件情况按季度汇总并报纪检办公室。

责任单位:纪检组。

5、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工作,完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落实电话投诉和受理机制,提高投诉办结率和满意率。

责任单位:纪检组、办公室、征迁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实行党组统一领导、管理办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监督的责任制。市城建投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负总责,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要把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作为新形势下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社会监督。发挥机关效能和优化环境监督测评站(点、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施工单位负责人、效能监督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对“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三)加强宣传报道。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要大力宣传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的意义和成效。同时,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 “效能制度落实年”领导小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机关各科室、城南公司、各项目部于12月5日前将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的情况报市城建投办公室。

主题词:行政事务 效能制度落实年 实施方案 通知      

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2011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