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2011年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图为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现场
图为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易鹏飞在会上作重要指示
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讯 7月29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易鹏飞主持召开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新的《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与原有的娄政发[2008]3号文件相比有3个主要区别:一是在安置方式有所改变,二是补偿标准有所提高,三是明确了异地新建安置方式的宅基地补助费,相关具体细则还在进一步修定。新的《娄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明确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及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分别是娄底市人民政府、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娄底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明确了征收补偿费用的管理与使用,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争议解决方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牵头单位,明确了住房优先保障办法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办法。
在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易鹏飞指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明确城市规划区内外的区别,要却别对待不同县市区的补偿安置标准,要从节约时间、有利于推进建设来制定补偿标准,拆迁要先明确安置地。易鹏飞强调,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安置补偿,要进一步规范操作,要进一步依法依规推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当今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服务业将着重在扩总量、拓领域、有结构、提质量、上档次上下功夫,将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易鹏飞指出,加快娄底服务业发展,首先要夯实服务业发展的基础,要抓好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建设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物流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其次要牢牢把准发展服务业的重点,要注重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生产性的服务业,全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再次全力培育和扶持服务业的骨干企业,同时要注重农村服务业的发展。
雷绍业、赵应良、鄢福初、余明庭、刘益丈、石超刚、谭怀连等出席会议,市国土局、住建局、发改委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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