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孙承肖新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0/11/8点击:
各县市区委,娄底经济开发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刘孙承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免去肖新华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 共 娄 底 市 委
2010年9月7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刘孙承 肖新华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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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娄底经济开发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刘孙承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免去肖新华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 共 娄 底 市 委
2010年9月7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刘孙承 肖新华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