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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孙承肖新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0/11/8点击:

各县市区委,娄底经济开发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刘孙承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免去肖新华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 共 娄 底 市 委

2010年9月7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刘孙承 肖新华 通知

来源: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