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棚户区改造煤炭一处东山小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星区棚户区改造煤炭一处东山小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及附属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0】2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居民出资、省、娄底市、娄星区政府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星区棚户区改造煤炭一处东山小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娄星区
2.3投资规模:总投资额约138万元,改造原办公用房1121平方米;水泥砼路面850平方米;塑胶门球场300平方米;停车场187平方米;绿化420平方米等
2.4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及国务院【2000】279号令
2.7招标范围:娄星区棚户区改造煤炭一处东山小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及附属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总则第2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工程项目部拟任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11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2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7月25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托管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 8 月 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银行账号:1913010129100079722。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东山综合用房改造”,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7月 24日至2013年 8月 8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 8 月 9 日 9:30 时,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信访局后侧)。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根据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娄底市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822904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康 良
电 话:0738-8350003
传 真:0738-83500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3楼西侧
联 系 人:单 林、周园琦
电 话:0731-85337481
传 真:0731-85337472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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