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城区内环线扩建工程洪洲路立交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中心城区内环线扩建工程洪洲路立交桥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13]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娄底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城区内环线扩建工程洪洲路立交桥施工;
2.2 建设地点:娄涟大道与洪洲路交叉处,娄涟大道K2+281.465至K2+383.465;
2.3建设规模:娄底市中心城区内环线扩建工程洪洲路立交桥全长102米,桥宽24米,按城市主干道Ⅱ级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辅道30公里/小时);桥型方案采用主桥25米+40米+25米预应力砼等截面连续箱梁结构;项目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娄底市中心城区内环线扩建工程洪洲路立交桥的路基土石方、桩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面铺装、匝道沥青砼路面、配套建设照明、绿化和交通管理等设施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娄底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沥青砼搅拌厂或与娄底中心城区范围沥青砼搅拌厂签订合作意向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工程项目部拟任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9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1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2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话)。
3.13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元整。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娄底日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将不予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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