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2015/7/6点击:
娄建投办党〔2015〕1 号
自十八大以来,全司广大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紧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尽职尽责、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批率先垂范、甘于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斗志,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经民主推荐,支部审查,党组批准,决定授予刘石奇、周孟冬、谭志文、阳文林、刘新文、傅小银、肖国良、李荣等8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希受表彰的同志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优良作风,继续在本职工作中保持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号召公司全体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以优秀共产党员为榜样,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争先创优,为我市的城市建设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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