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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丽春路(乐坪大道-小科街)道路用地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通过

2014/12/8点击:

 

 

丽春路(乐坪大道-小科街)项目用地属于地方行业规划建设用地,涉及娄星区长青办事处扶青居委会、长青办事处,大科办事处井头居委会,共1宗,申请用地总面积0.7598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0.3367公顷(耕地0.281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4231公顷。该项目符合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598公顷,征地补偿标准按《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2014731日,娄底市丽春路(乐坪大道-小科街)0.7598公顷道路用地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通过,审批文号为:2014)政国土字第1365号。(李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