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六创新”建设法治政府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娄底”这个主题,以“六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程序法治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新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提高,也是开展其他工作的保障。我市先后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牵头的依法行政和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方案、计划,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指导、检查、督促依法行政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要听取2次以上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县市区政府每年都要组织一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了全市依法行政有序开展。
——创新行政决策机制。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市本级还建立了行政决策法律审核论证制度,成立了由74人组成的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全市还建立了听证会年度计划制度和听证会案例指导制度,在全省首创了听证主持人制度。通过行政决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了决策质量。
——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近几年来,全市在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四统一”制度。同时,在全省首创了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制度。近五年来,市县两级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00余件,有效实现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源头控制。自2008年以来,全市先后两次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412件,其中废止1127件,宣布失效1326件,重新公布757件,确保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执法是政府大量的、日常性行政活动,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近年来,全市创建了8个市级行政程序建设示范点,建立和实施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梳理和公布了市直部门的“权力清单”。同时,还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在新化县和市城管局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首次全面清理,全面完成了全市第三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
——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法定监督方式,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和手段。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了《娄底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娄底市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和《娄底市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理规定》等行政复议规章制度;在全国首创“听证”办案机制,探索了“案前听证、窗口前移”和“ 以听证的方式办理复杂、重大复议案件”的办案方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例指导制度。五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56件,有效消除和化解了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创新政务公开机制。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的力度。同时建立和实施了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全市上下形成了“抓依法行政也是抓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就是推进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重在转变行政方式”等重大共识,营造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踏上了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新征程。
- 上一篇: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建军来我市指导工作 2011/7/30
- 下一篇:娄底历史上的今天:1929年07月30日,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 2011/7/30